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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用超声探头消毒卫生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用超声探头消毒卫生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医用超声探头消毒卫生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48日至20215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高晓东;电话:021-64041990-697171

电子邮箱:gaoxd5@vip.s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7号楼211


附件:

1.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

2.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8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