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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反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iyaoanb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邮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邮编:200032。请在信封注明“《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字样。

      三、发送传真至021—54230116



       说明、背景介绍: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行)》(沪市监规范〔2019〕3号),探索形成了运用市场手段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方法。《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已初步解决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企业知晓度不高”“投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有效期于2021年7月10日届满。为进一步发挥保险分散风险、化解纠纷、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作用,我局牵头开展修订工作,形成了《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5月26日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