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有轨电车运营安全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轨电车运营安全评估》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蒲琪,樊茜琪;
电话:021-51030580;
电子邮箱:puqi2006@s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500号同济大学沪西校区电信北楼304室。
附件:
1. 《有轨电车运营安全评估(征求意见稿)》
2. 《有轨电车运营安全评估(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