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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充分反映市民和相关单位的需求,现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305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电子邮件地址:shjjdc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说明、背景介绍:2019年组织编制的《办法(试行)》在贯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立法思路的基础上,整合、吸收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样品付费和处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本市当下监管形势,作了进一步的统一、细化和完善。《办法(试行)》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止。《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达到了该规范性文件当初设立的目标。从规范监督抽查制度,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制定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到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反响良好。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拟将该文件进一步修订为《办法》后继续施行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