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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118日至1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人:冯冰潇

联系电话: 13774243129

   真:021-32584915

电子邮箱:44568827@qq.com

联系地址:金沙江路915号1405室(邮编:200062

附件:《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8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