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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三角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218日至2022年320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会同江苏、浙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人:刘启贞

联系电话:021-24011910

真:021-24011910

电子邮箱:liuqz@sheemc.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编:200235

附件:《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18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