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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dk6755228@163.com;2.传真:(021)64220000-2204;3.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214室 食品生产处收,邮政编码:200032。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2年6月2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说明、背景介绍:2017年1月,我市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11月,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发布《目录》,作为本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高风险分类划分的依据。该《目录》有效期将于2022年11月届满,为持续推进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类工作,优化监管资源配置,需对《目录》进行修订。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