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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对《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hrkjc@126.com;2.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收,邮政编码:200032。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2年7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说明、背景介绍:《试行办法》于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经过近2年的时间,为便利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快速办理资质认定许可、及时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和突发事件等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今年8月31日,《试行办法》试行期将满2年。按照本市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修订流程要求,需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及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