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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2〕327号),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经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和审定,确定了各奖项拟表彰对象的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将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拟表彰对象的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
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64220000转2525分机;地 址: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504室(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00032;邮 箱:shanghaibiaozhun@163.com。
附件:首届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拟表彰对象名单
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