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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3699606-330;

电子邮箱:ylzx-ylfw@mzj.sh.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88号3楼


附件:《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