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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养老机构消毒卫生要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养老机构消毒卫生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4月9日至5月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严梦晓、张佳玉;电话:021-63013388-66230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309号砺新楼305室。
附件:
附件1《养老机构消毒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养老机构消毒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养老机构消毒卫生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