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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上海市市内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能否经营预包装的醉虾、醉蟹、醉蟹钳

您好:
我是一名餐饮服务经营者,想咨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中“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那么在上述期间内能否经营预包装的醉蟹钳?

咨询时间:2020-10-2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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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10-20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