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种养殖广告发布指引
一、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
二、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2.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3.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4.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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