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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现场消毒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现场消毒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2月2日至3月2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季晓帆、施婷婷;电话:021-62758710-17081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1380号1号楼7楼1708室。
附件:
附件1《现场消毒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现场消毒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现场消毒服务机构能力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