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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系统等级评估指南》等6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系统等级评估指南》《门诊住院自助信息化系统基本功能要求》《社区康复管理系统功能规范》《卫生应急资源管理基本数据集》《医疗机构临床医疗信息数据交换接口要求 第1部分:急诊数据》《重症监测系统基本功能要求》6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胥婷
电话:021-22121828
传真:021-62895030
电子邮箱:xuting@wsjkw.sh.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8室
附件: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系统等级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门诊住院自助信息化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社区康复管理系统功能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卫生应急资源管理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医疗机构临床医疗信息数据交换接口要求 第1部分:急诊数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重症监测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