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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市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24日至2024年724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陈书婷

联系电话:021-65417858

电子邮箱:amy_cst@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00号

邮编:200090

 

 

附件:

1. 《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 《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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