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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方标准《绿色道路评价》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8号另)规定,现将《绿色道路评价》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王艺 电话:15738392109
电子邮箱:2310187@tongji.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4800号同济大学交通学院A621
附件:
1. 《绿色道路评价(征求意见稿)》
2. 《绿色道路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