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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1月30日有效期届满。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摊贩经营管理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限为20259月2日至202510月1日。

联系人:黄帅 

电话:021-64220000转2490,13764117388

传真:021-54230116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406食品协调处(邮政编码: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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