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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年1月13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该文件的出台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对推动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统一具有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总结施行经验,提升长三角区域联动监管效能,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激发区域市场活力,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经过充分沟通、认真研究,在原规定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内容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经办单位。电子邮箱地址是:scjgjfg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