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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等要求,规范本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机制,推动广告产业园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本市广告产业优质高效发展,我局修订了《上海市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3日。
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c@scjgj.sh.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上海市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邮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邮编:200032。请在信封注明“上海市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