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关于对《实验用猪 微生物学监测》等5项地方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实验用猪 微生物学监测》等5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魏晓锋 电话:50793648-81044

传真:021-50793782

电子邮箱:weixiaofeng@slarc.org.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


附件:

1.《实验用猪 微生物学监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实验用猪 寄生虫学监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实验用猪 配合饲料营养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实验用猪 设施环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实验用猪 遗传质量控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发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