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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方标准《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人:卜梦雅

联系电话:17717960664

电子邮箱:bumengya@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编:200233

附件:《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月28日


该文件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