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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三角地方标准《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技术状况检测规范 第2部分:码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标准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技术状况检测规范 第2部分:码头送审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77日至20268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如下)。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

孙洋波(电话:13764489048;电子邮箱:yangbosun@126.com;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4123号3幢,邮编:200940

附件:

1. 《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技术状况检测规范 第2部分:码头》送审稿

2. 内河水下工程结构物技术状况检测规范 第2部分:码头》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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