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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办法》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延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办法》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拟延长《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有效期(2027年4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4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寄送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305室。
附件: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