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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局拟修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将电子邮件发送至faguichu12345@163.com;

二、将书面意见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419室,法规处,邮编200032。(请在信封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

1.修订起草说明

2.《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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