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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方标准《中小学教学用音视频录播系统配置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地方标准《中小学教学用音视频录播系统配置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张京佶;电话:021-56988006-8070;
电子邮箱:zbzxzhangjj@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和田路151号213室
附件:
《中小学教学用音视频录播系统配置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