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的“网上征询”栏目中,社会各界可对《上海市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意见征询稿)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吸纳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形成最终的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发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