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关于在本市农贸市场中推行先行赔偿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经营管理者日常管理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在本市农贸市场中推行先行赔偿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草案)》。现将该草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的“网上征询”栏目中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6日至9月6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直接点击本页面下端的“发表建议”按钮;
(二)来信请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1304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邮政编码:200032
(三)传真请发至: 54236877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