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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听证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为保证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实施合同格式条款监督,保护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方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听证规定(草案)》。现将该草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的“网上征询”栏目中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1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直接点击本页面下端的“发表建议”按钮;

    (二)来信请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1504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邮政编码:200032

    (三)传真请发至: 54236253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