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松江区部分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松江区部分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8月1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对上述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
联系人:杨文昌;电话:021-64220000*2488;
传真:021-54236090;电子邮箱:hardaswater@sina.cn;
联系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404室(邮编:200032)。
说明、背景介绍: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为满足企业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加快上市或老产品技术更新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有必要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三是优化型式批准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完善管理方式的需要。为了增加企业取证途径、缩短审批时间,规范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办理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