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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对该标准组织联合技术审查。

    联系人:姚应涛;电话:021-64710079;

    电子邮箱:stica@stica.org.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9号电科大厦1101-1103室;

 

    附件:《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