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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局对《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我局认为该办法需继续实施,拟对《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延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对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告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pjy64220000@163.com;2.传真:64270183;3.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2512室 ,邮编:20003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