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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营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受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6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直接点击本页面下端的“发表建议”按钮;
    (二)来信请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2406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处,邮政编码:20003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