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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鲜食品电商食品销售相关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为规范本市生鲜食品电商食品销售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现将《关于对生鲜食品电商食品销售相关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9年2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点击本页面下端的“发表建议”按钮;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spjcc@smda.gov.com。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