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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征求意见

    为规范游轮旅游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游轮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现将该合同示范文本(意见征询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1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直接点击本页面下端的“发表建议”按钮;
    (二)来信请寄至:上海市金陵东路2号2111室,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邮政编码200002;
    (三)传真请发至:63391559。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