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有三家分别在香港、澳门、新加坡注册的企业,拟在上海成立分公司(非代表处),是否可以?如可以,作为非独立法人主体的分公司,可否经营业务、招聘员工、发放工资、开具发票?
咨询时间:2025-11-18 14:44
本网站首页一网通办,开办企业一窗通,我要开办企业,进行登陆,之后按照您企业的情况进行企业设立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11-19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