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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关于职业打假恶意索赔敲诈勒索

致: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年02月26日
单位:上海宝山世纪联华罗店店有限公司

一、事件基本情况
1.索赔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524753647
2.购买与索赔时间:2026.02.07购买东阿阿胶桃花姬玫瑰阿胶糕该商品7盒
- 商标/规格:160g
- 生产日期:2025-02-06
- 保质期至:2026-02-06
- 涉及批次/条码:6906959866015,要求赔付1万元以上,2026.02.07早上门店开门8:00同伙四人(安徽帮与东北帮)到门店分三单购买该商品,视频监控及聊天记录都有

二、索赔人行为符合“职业打假/恶意索赔”特征
1.非生活消费目的:单次购买数量远超正常消费需求,短时间内多单,多账号,跨店购买
2.牟利性明显:买单后即索赔,拒绝正常退货,直接索要高额赔偿
3.历史行为:经查询,该人员多次以同类事件投诉/起诉多家商家门店,世纪联华宝山有月浦、顾村门店等被同一人购买过期商品,索赔金额都在几千元上万不等,顾村门店在2026.02.09(已赔付2500元现金,索要价值实物礼品1千多元商品)青浦门店也被同一伙人购买,要求赔付金额过高也在走相关程序。
三、我方合规经营与整改情况
1. 已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要,资质齐全
2. 已全面排查全门店临期/过期食品,全部下架封存、统一销毁,绝不回流销售
3. 升级临期管理、日检日清、分区警示、员工培训,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 始终支持真实消费者合理维权,拒绝职业索赔牟利

四、法律依据与诉求
1.对恶意索赔不予支持
2.按正常退货退款处理,不承担惩罚性赔偿
3.依法规范职业索赔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4.门店为巨亏门店,25年亏损金额488.06万,;希望法律对职业打假人给予惩罚,让线下门店服务好正常顾客


世纪联华罗店店 2026年2月26日

咨询时间:2026-02-2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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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涉及敲诈勒索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均会依法依规处理。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2-27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