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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生产的产品是否可以在上海进行销售的问题

公司主营生产罐头食品,公司生产的罐头食品中金线莲作为原料执行的是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金线莲》(名称已核对),生产的罐头产品执行的是方便食品或者罐头食品的生产标准,生产加工地为福建厦门。其公司计划将生产的商品在上海市进行销售,其想了解是否生产的产品是否可以在上海销售,烦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咨询时间:2026-04-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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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对于地方特色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执行。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4-14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