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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上海悉目科技有限公司马金同(抖音号:少儿近视马叔)及其悉目团队(徒弟)涉嫌“类传销形态的传销式经营”,如何管控?

一、上海悉目科技有限公司马金同(早年为上海赢领眼镜有限公司—伊视可品牌,多次违规后吊销)的“类传销形态的传销式经营”的情况说明
(1)“入门费” 要件:一次性收取 5000 元收徒费(不提供发票和收据,涉嫌偷税漏水,徒弟疑似有编号,且不允许徒弟再收徒弟—其规避传销定性的核心设计),公开视频基本为技术科普树立客观形象,徒弟培训引流至微信私域完成秘密培训,极难分辨。
(2)“师父 — 徒弟” 天然上下线层级架构:徒弟转发抖音视频和小红书探店笔记给马金同介绍客户及引流,承接高价验光(超出市场价格)。徒弟在其授意下揽客通常采用预约制(通常徒弟自媒体账号后方标注“预约”),同步采用其推广的私域营销思路。
(3)圈层裂变(人员裂变)获客模式:收取 5000 元收徒费后,徒弟不仅学习技术,还成为其宣传节点,通过各自的门店账号、私域客户转发宣传,形成千人规模的传播矩阵,徒弟门店的探店笔记、客户口碑、行业分享,本质都是延续了 “圈层信任裂变” 的获客逻辑,只是将 “普通客户” 替换成了 “付费徒弟”,传播规模与变现效率进一步放大。该模式的异常点:
1.收取固定拜师门槛费,将付费学员绑定为固定宣传节点,被要求统一转发抖音、复制文案、用其 “德式验光” 人设对外引流,带有组织性、指令性;
2.利用徒弟各自门店、私域、抖音账号形成千人传播矩阵,本质是用付费徒弟充当免费推广下线,以圈层裂变持续收割 C 端验光客户、新徒弟;
3.验光收费定价偏高,依靠徒弟背书溢价,一部分收益归集到马金同本人,徒弟依靠介绍客户获得客源,形成利益绑定闭环。

二、其他公开可查实疑似传销式经营的说明:
1. 徒弟门店普遍推行高价 “德式验光” 服务,定价远高于市场常规水平
长期进行德式验光虚假宣传(德国本土并无“德式验光“,仅仅是一种小众验光思路,被商业包装进入中国进行夸大宣传,获取暴利)、无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佣金结算流水、师徒分润规则、新徒弟介绍奖励机制。
2.该主体有 “合作方成交返点” 的历史商业惯例,模式具备延续性
早在伊视可品牌时期(2014-2018 年),马金同就已推行城市合伙人、合作门店返点模式:线下门店、合作方推荐客户成交配镜后,可获得对应返点提成,依靠该模式快速拓展全国合作网点。
该 “入门授权 + 技术输出 + 合作分润” 的底层逻辑,与当下 “5000 元拜师费 + 德式验光技术 + 徒弟门店引流” 的模式高度吻合,属于其原有商业套路的延续升级。
3. 公开层面的盈利逻辑:拜师费 + 供应链获利为主,徒弟门店自主经营
从公开信息看,马金同悉目团队的显性收入分为两部分:
1)一次性 5000 元 / 人的拜师费(千人规模,是最直接的人头收入);
2)向徒弟门店供应专属镜片(如点扩散镜片、防控镜片)、设备、品牌授权的供应链收益。徒弟门店自行收取验光、配镜费用。其盈利并非仅依赖单次收徒费,更在于通过徒弟网络持续放大供应链收益、品牌价值:徒弟门店越多,体系内镜片、设备的采购量越大,总部的供应链利润越高;同时徒弟门店的口碑传播又会反向吸引新的付费徒弟,形成 “收徒→拓店→供应链收益→吸引更多徒弟” 的裂变闭环,本质是 “人员裂变带动收益” 的传销底层逻辑。
4.造神式信任背书:惯用的传销引流手法
通过打造马金同 “资深眼视光专家”“悉目视光研究院创始人” 人设,包装 “德式验光” 技术(事实上德国本土并无该专业名词,纯属引进国内商业包装出来的),制造行业稀缺性与权威性,降低徒弟付费加盟、消费者到店消费的决策门槛。这种 “造神 + 独家概念” 的包装套路,是传销类项目普遍使用的信任构建手段。
5.供应链体系在类传销模式中的角色:替代显性返利的隐性收益载体
公开信息显示,悉目团队已搭建绑定徒弟身份的统一供应链体系,这是其规避传销定性的核心设计,也是类传销模式的关键组成部分:
1)指定合作供应商:徒弟门店主打马叔团队 “认可的特邀供应商” 镜片产品(如德嘉镜片),并宣称与豪雅等品牌达成战略合作,引导徒弟门店优先销售体系内产品,形成封闭的供货闭环。
2)供货资格与付费身份绑定:只有缴纳拜师费成为体系内徒弟,才能接入总部的供应链资源、获得品牌授权与流量推荐,供货资格与付费身份强制绑定,属于变相的入门权益,进一步坐实入门费属性。
3)隐性收益替代显性返利:总部不直接向徒弟发放人头佣金,而是通过批量采购的差价、品牌授权费、供应商返点获取长期收益,将显性的层级返利转化为隐性的供货利润,是传销模式规避监管的常见手法。

总结判断:该主体已具备传销的核心组织特征与扩张逻辑,存在重大传销合规风险,请相关部门重点核查。

其他疑似“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 “悉目视光研究院” 科研机构背书(无官方合法注册的科研机构),马金同以 “眼视光专家” 人设对外宣传(其本人实际上只有中专学历),但无眼视光专业职称,属于虚构资质误导公众;证据:其所有抖音视频中的个人介绍词均有“悉目视光研究院”字样。其视频中“央视采访视光专家”,疑似是其结合早年在央视下属某单位工作经历捏造,夸大宣传,误导公众。
2)虚假商业宣传,误导公众认知
以「近视管理查准查全数据是关键」为话术,将普通验光服务等同于近视防控医疗服务,误导家长认知。超出验光服务边界,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混淆验光服务与医疗近视防控的边界,误导公众对服务功效的认知,属于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证据:https://www.douyin.com//7633278813991947535,1分15秒处。
3)夸大服务功效,涉嫌医疗化虚假宣传:
将普通验光配镜服务与 “近视防控、延缓眼轴增长” 等医疗功效绑定,超出商业服务边界夸大宣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7595527628582257555
普通眼镜店验光配镜属于商业服务,不具备医疗属性,不得宣传近视防控、疾病治疗功效。该内容对服务功能作虚假夸大表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贬低同业经营者,涉嫌不正当竞争
通过贬低普通眼镜店、厂家培训师甚至医院验光人员的方式抬高自身专业性,损害同业商业信誉,涉嫌不正当竞争。宣称「医院眼科医生验光不专业」「我管过 5 家医院」「徒弟里有很多眼科医生」,无事实依据贬低医疗从业者,虚构自身医疗管理履历强化权威人设。虚假陈述自身履历、贬低同业医疗主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证据: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7343075962826902835,1分11秒承认自己全国有两百多个徒弟(2024.3.6),至2026年3月全国有一千多,1分20秒宣称自己管过5家医院。https://www.douyin.com//7559064499622399242,3分35秒,暗贬厂家培训人员及广大验光师,抬高自己。
5)

马金同营销行为模式的一贯性,核心体现在人设包装逻辑、概念炒作手法、同业贬低话术、虚假承诺套路、裂变获客模式、违法营销惯性六大维度,从伊视可时期到悉目德式验光收徒项目,仅更换了产品载体与品牌名称,底层营销逻辑与违规手法高度一致,属于典型的同模式复制延续。
一、「自封权威 + 虚构履历」的人设包装逻辑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无官方资质背书的前提下,通过自我加封头衔、包装行业高管履历,塑造 “行业权威、资深专家” 人设,以此获取用户信任、支撑产品溢价。
伊视可时期(2010-2020 年)
对外自称「亚洲营业规模最大眼镜集团动景眼镜前股东、首席战略官」「著名商业评论人」,以行业资深高管、创业导师身份对外输出观点,但其本人无国家认可的眼镜验光、眼视光专业资质背书,所有头衔均为商业自封。
宣传中刻意强化 “十几年行业经验、管过大量门店、懂技术懂管理” 的人设,为上门验光服务、眼镜产品的专业性做信任背书。
悉目德式验光时期(至今)
升级为「资深眼视光专家」「悉目视光研究院创始人」,进一步强化医疗、科研属性,但 “悉目视光研究院” 并非官方注册的科研院所,本人也无卫健系统眼视光执业资质、人社部门高级验光师职称证明。
对外宣称 “管过 5 家眼科医院、徒弟里有很多眼科医生”,虚构医疗行业履历,继续用 “权威专家” 人设为 5000 元收徒课程、门店验光服务做信任背书。
二、「海外概念包装 + 通用技术独家化」的炒作手法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将行业内公开通用的技术 / 设计思路,绑定 “海外原版、独家引进、高端稀缺” 标签,包装成自身专属的高端体系,以此制造信息差、抬高客单价。
伊视可时期
将普通量产眼镜款式,包装为「北欧专属设计、针对白种人骨骼架构研发」的高端款式,宣称 “架面高度、鼻托高度、镜腿弧度均按海外人种设计”,把通用工业设计包装成海外独家高端技术,支撑产品溢价。
本质是国内工厂量产的普通眼镜,通过 “海外设计” 概念包装后大幅提升定价,制造 “高端进口” 的用户认知。
悉目德式验光时期
将视光行业公开通用的德系精细化双眼视检查流程,包装成独家「德式 3D 验光」体系,宣称 “独家引进德国技术、国内稀缺、90% 的人没体验过”,把公共专业知识包装成个人专属垄断技术。
无任何德国官方机构授权、认证文件,却持续强化 “德国原版、德式标准” 的高端定位,以此支撑 5000 元收徒费、门店高价验光服务的商业价值。
三、「贬低全行业 + 抬高自身」的对比话术逻辑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通过否定、贬低全行业从业者的专业性,反衬自身技术与服务的优越性,制造 “行业乱象只有我专业” 的认知,收割用户信任。
伊视可时期
公开称传统眼镜店 “验光步骤随意省略、忽悠客户、愚蠢滑稽”,将行业普遍的验光服务贬低为 “病人自己选药” 的不专业行为,把自家验光类比成 “医生看病”,刻意拔高自身专业定位。
反复强调 “传统眼镜店暴利、低效、不专业”,以行业批判者的身份反衬伊视可的性价比与专业性。
悉目德式验光时期
贬低范围进一步扩大:称普通眼镜店验光不专业、厂家培训师 “信口开河、专业度不足”,甚至称 “医院眼科医生验光不专业”,将全行业从业者均置于自身专业水平之下。
用 “降维打击传统验光”“90% 的人没做过真正的专业验光” 等话术,制造行业信息差,强化自身技术的稀缺性与优越性。
典型链接: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7559064499622399242
四、「虚构价值 + 虚假承诺」的营销误导手法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通过虚构价格、功效、收益等信息,对消费者 / 学员作出不实承诺,诱导付费,且已多次因此类行为被行政处罚。
伊视可时期(已被监管查实处罚)
价格欺诈:2019 年促销眼镜时,标示 “原价 1280 元、现价 599 元”,但促销前 7 日内该款眼镜从未以 1280 元销售过,属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罚款 1 万元水滴信用。
服务功效夸大:宣称上门验光车具备和门店同等的专业验光条件,刻意弱化家庭 / 移动环境下验光的精度局限,夸大服务的专业性与准确性。
悉目德式验光时期
功效夸大医疗化:将普通验光配镜服务与 “延缓眼轴增长、近视防控、根治视疲劳” 等医疗功效绑定,超出验光服务的法定边界,属于虚假功效宣传。
培训收益承诺:暗示学员学完后 “可独立开店、客单价翻倍、轻松盈利”,对职业培训的收益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误导学员缴纳 5000 元收徒费。
典型链接: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7439969145526979866
五、「圈层裂变 + 用户 / 徒弟转介绍」的获客模式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不依赖公域广告投放,核心依靠付费用户 / 徒弟的圈层传播、口碑裂变实现获客,降低营销成本的同时放大信任背书。
伊视可时期
马金同自创「自明星传播」模式:精准瞄准高收入圈层,靠首批客户的口碑在朋友圈、职场圈层裂变传播,宣称 “不花一分钱广告费卖出 10 万副眼镜”,核心逻辑就是用户转介绍、圈层扩散。
本质是利用付费用户的社交信任链,实现低成本获客,避免公域广告的监管风险。
悉目德式验光时期
将圈层裂变模式升级为「师徒矩阵裂变」:收取 5000 元收徒费后,徒弟不仅学习技术,还成为其宣传节点,通过各自的门店账号、私域客户转发宣传,形成千人规模的传播矩阵。
徒弟门店的探店笔记、客户口碑、行业分享,本质都是延续了 “圈层信任裂变” 的获客逻辑,只是将 “普通客户” 替换成了 “付费徒弟”,传播规模与变现效率进一步放大。
六、「换主体规避监管 + 违法营销惯性」的行为模式完全一致
核心套路:在一个主体因违法营销被处罚、经营风险累积后,更换新的公司主体与品牌名称,沿用原有营销套路继续经营,违法营销行为具有明确的连续性与惯常性。
伊视可时期(主体:上海赢领眼镜有限公司)
2017 年因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 4 万元;
2019 年因发布含低俗不雅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罚款 22 万元,入选上海市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9 年因虚构原价、价格欺诈,被罚款 1 万元;
最终该公司因违法违规问题累积,于 2023 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主体注销。
悉目时期(主体:上海悉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悉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等)
原主体吊销后,马金同更换新的经营主体,将业务从 “眼镜销售、上门验光” 切换为 “德式验光培训、收徒变现”,但底层的夸大宣传、虚假包装、同业贬低等营销手法完全延续。
规避了原主体的处罚记录影响,通过新品牌、新品类继续沿用已被证实违法的营销逻辑,行为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与一贯性。
总结
从伊视可到悉目团队,马金同的营销行为并非偶然违规,而是形成了一套 “人设造假→海外概念包装→贬低全行业抬高自身→虚假承诺诱导付费→圈层裂变获客→换主体规避监管”*的完整闭环套路,十余年时间里仅更换产品与公司主体,核心违规营销逻辑从未改变,属于典型的同模式复制,其虚假宣传、过度营销的行为具有充分的一贯性与主观故意。

咨询时间:2026-06-3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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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7-02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