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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松江区南期昌路江城苑好想来零食店货架标价和收银系统价格不一致消费投诉

2026年6月30日19:05,我在松江区南期昌路江城苑好想来零食店消费,单据号XLB50634180233545732PKB,实付39.4元。
门店货架标价明显低于收银系统结算价,两件商品都存在差价:

1. 蜀道香麻辣牛肉60g,货架标价仅一块多,结账收银收7.9元;

2. 鑫云东鸭爪货架标价一块多一个,我一共拿了4个,收银按1.8元一个结算。
鸭爪我已经全部购买带走,货架现在没有同款存货,标注差价的消费小票由我本人完整留存,可随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举证。

诉求:
1、希望执法人员到店后,对店内全部商品的货架价签、收银系统价格完整排查,不局限我购买的两件商品;
2、要求店家整改价签,保证货架标价和收银扣费价格统一;
3、退还门店多收取我的差价,对门店价格违规问题依法处置,防止其他消费者遇到相同问题。

咨询时间:2026-06-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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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拨打12315反映。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7-0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