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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商超自有品牌食品,把商标授权给有有机认证加工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有机食品,产品由商品售卖,是否属于委托加工?

尊敬领导,请问商超自有品牌食品,将商超自有品牌商标授权给有有机认证加工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生产有机食品,产品是由商超进行售卖,商超跟生产厂家签订的是买卖合同(非委托生产合同),标签上也是标示商超是经销商,生产厂家是生产商。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委托加工吗?

若属于委托加工的话,那商超是否必须要作为有机认证委托方进行有机认证,才能委托有有机认证加工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生产有机食品?

咨询时间:2026-08-1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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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3.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生产食品,是否属于《办法》的范围?在商标授权和特许经营模式下,双方是否发生食品委托生产行为,需要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判断,只要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委托生产定义中的“三个构成要素”,即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的,就属于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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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8-19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