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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企业注销后收到公示信息催报提醒

昨日收到如下信息, 但我司已于26年4月2日注销, 已无法登陆补充相关信息, 请问该如何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时公示信息催报提醒:贵司上海诚翔号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等。请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通过“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并公示;逾期未整改的,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风险。填报即时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已公示请忽略。合规指引详见“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咨询时间:2026-08-2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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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后,不需要公示其他自行公示信息。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8-25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