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咨询问题:关于个人运营境外网站办理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登记的咨询

您好,我是上海居民,以个人身份运营一个互联网网站,主要提供 /服务器相关的测评、数据查询、会员订阅等线上服务。(不涉及 /服务器售卖,只提供资讯,会员能看到更多我整理好的信息。)

网站本身主要面向互联网用户开展业务,没有实体门店,服务器部署在境外,会员收款渠道也位于境外。本人主要在上海完成网站运营、内容维护、数据维护及用户服务等工作。

想咨询以下问题:

1. 像我这种主要通过网站提供线上服务、没有实体门店的经营模式,是否需要办理经营主体登记?

2. 如果网站服务器和域名均在境外,网站本身不是依托淘宝、拼多多、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经营,是否可以按照“网络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3. 我的主要业务包括网站会员服务、服务器/ 测评、网络数据查询、技术相关内容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办理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时,经营范围一般应如何选择?

4. 上述业务中是否存在必须取得前置审批、后置许可或其他互联网相关资质后才能经营的项目?

5. 如果需要进一步确认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我应该向哪个区或哪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是否需要先确定具体经营地址后才能进一步确认?

咨询时间:2026-09-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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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设立类型,如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对提交的登记材料的要求不同,请具体描述所要设立企业的类型,也可参看首页上“网上办事”栏目,或到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部门咨询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申请,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
(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3、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9-22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