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化妆品宣称“抗氧/抗糖”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化妆品功效备案只有修护、保湿、抗皱、紧致功效,也不能宣称“抗氧提亮”是吗?
那如果有相关数据报告能够证明产品具有抗氧作用但功效备案只有修护、保湿、抗皱、紧致的功效,这样也是不行的吗?
以及该如何才能够宣称“抗氧/抗糖”呢?
谢谢答复!
咨询时间:2024-11-18 18:25
--%>你好!根据现有《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广告中可宣传包括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除臭、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爽身、护发、防断发、去屑、发色护理、脱毛、辅助剃须剃毛等二十六类功效,其中宣称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功效的属于特殊化妆品。宣称上述功效以外的其他功效的,以及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的,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属于判定为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明。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11-19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