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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股份制公司能否进行拆股

请问现在上海的股份制公司能否进行拆股操作,例如:原本为100万注册资本对应股本100万股,即每股面值1元,拆股后注册资本不变,但变为100万注册资本对应股本200万股,即每股面值0.5元。该种操作是否可行?是否仅通过股东会决议、变更章程并备案即可,是否需要办理其他手续?

咨询时间:2025-07-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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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或者股票发行的时间;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发行无面额股的,股票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还应当载明股票的编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股票采用纸面形式的,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07-11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