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在上海的各大商场举办快闪形式的销售活动,取得与甲方的合同一般为1至2个月的短期租赁合同或展览合同,以此为资料办理营业执照被驳回,驳回理由是租赁期间满足半年以上,或者展览合同不符合办证要求。曾被当地相关部门警告应办理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麻烦相关部门指引应如何做到合规经营。
咨询时间:2025-11-20 15:39
请和地址所在地登记机关直接咨询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11-21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