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特殊膳食用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的含量声称问题
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5.2条之规定,即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符合表C.1中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时,可以对该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其中列明了“高”、“富含”以及“来源”或“含有”等两种不同标准。
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2013)关于含量声称规定,含量声称用语包括“含有”、“提供”、“来源”、“含”、“有”等。我们注意到,(GB 13432-2013)未列示“高”、“富含”的含量声称表述。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某特殊膳食产品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所列示的有关“高”、“富含”的含量声称标准,其可以做“高”、“富含”的含量声称吗?谢谢。
咨询时间:2025-11-27 18:26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问答(修订版)》第四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了预包装食品(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基本标示要求。《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规定了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具有特殊性的标识要求。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应按照GB7718-2011和GB13432-2013执行。对于符合GB13432-2013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如果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其功能声称用语应选择《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综上,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标签的含量声称应按照GB7718-2011和GB13432-2013执行。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11-2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