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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关于上海那夏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举报信

尊敬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系消费者李永齐,身份证号440781200212284311,联系方式13005882962。现就上海那夏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夏娱乐”)承办韩国女团IVE上海签售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贵局实名举报,请求依法调查处理。

一、被举报方及关联方信息

1. 被举报方:上海那夏娱乐有限公司(签售会承办方)
2. 关联方:楠艺平台(以下简称“楠艺”,签售会订单代理支付平台)

二、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

1. 涉嫌欺诈消费者,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那夏娱乐通过楠艺平台开放IVE上海签售会资格应募通道,明确消费者需通过购买指定专辑获得应募资格,最终按规则筛选名单。但后续公示的签售名单中,大量邮箱、电话信息系伪造,导致正常购票应募的消费者被虚假名单挤占资格,无法公平获得签售机会。本人及多名消费者已核实名单造假情况,留存有名单截图、真伪信息对比记录
2. 涉嫌不正当竞争,开展虚假有奖销售:那夏娱乐以“购买专辑抽选签售资格”为宣传点,却通过伪造名单、私下售卖内部名额的方式操控资格分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本人持有该公司宣传页面截图、内部名额售卖信息记录等证据
3. 违反电子商务相关规定,未尽合规义务:楠艺平台作为订单代理方,未对那夏娱乐的资格筛选规则及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核,那夏娱乐亦未如实公示资格筛选的真实流程与标准,双方未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本人留存有楠艺平台订单支付凭证、其他受害消费者与两平台的沟通记录

三、举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第五十五条(欺诈赔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虚假有奖销售)、第十六条(监督检查权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责任)、第五十八条(信息公示义务)。

四、举报诉求

1. 依法对上海那夏娱乐有限公司的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2. 责令那夏娱乐立即停止1月3日IVE上海签售会的违规举办,或依法责令其为正常购票应募的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
3. 督促楠艺平台履行代理责任,协助消费者维权,配合贵局调查取证;
4. 要求那夏娱乐公开道歉,公示真实签售资格名单及筛选标准,退还违法所得。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及证据均真实有效,愿意配合贵局的调查工作,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恳请贵局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盼及时告知处理进展。

此致
敬礼!

举报人:李永齐
联系电话:13005882962
日期:2025.12.30

咨询时间:2025-12-3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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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投诉举报,请联系12315或向被举报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12-31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