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有权签字人
老师,您好。
我公司有三家股东(两家中方、一家韩方),现其中一家中方股东退股,正在签署减资相关材料。目前,我们已就减资事宜签署了一份包含三方的股东会决议,其中韩方股东的有权签字人为A。
现减资公示期即将届满,需要再签署一份由剩余两方股东(中方、韩方)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请问:在这前后两份股东会决议中,韩方股东的有权签字人是否必须保持一致(即仍为A)?
咨询时间:2026-01-0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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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1-08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