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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跨境电商零售保健食品在中国大陆投放广告的合规性

对于在跨境电商平台(网址为香港或澳门域名)销售的食品,如果该食品使用了在大陆不属于普通食品可用的原料(比如辅酶Q10),经普通贸易进口的话应当注册为保健食品,但由于该食品未经普通贸易进口,是经跨境电商零售入关,所以从程序上无需申请注册国内“蓝帽子”标识注册为保健食品。那么该食品:
①在中国大陆是否可以投放广告?
②是否可以在广告中宣称其保健功效?
③如果可以宣称其保健功效的话,是否需要/可以申请广告批准文号?

咨询时间:2026-02-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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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据商品性质进行确定。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2-27 11:09